2020届毕业生: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规范和高效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届各类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19〕44号),现就新2网址会员手机登陆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人员类型
新2网址会员手机登陆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以下毕业生: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毕业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大四学年)。
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是户主的;
2、父母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3、申请人父母身故或被剥夺抚养权,其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是户主或家庭成员的。
同时具有两种及以上身份类型的,由申请人自主选择一种申报。
二、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每人限享受一次,专升本同学,在本次申报之前已享受过的,不得再次提交补贴申请。
三、个人申请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规定时限内持以下资料原件向学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
1、所有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社会保障卡(需开通金融功能)复印件,如因其它原因暂不能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提供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
2、申请人根据自主选择的申报类型,分别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开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附件2);
(2)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申请人父母一方或直接供养或被供养人持有的《残疾人证》、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家庭关系证明包括《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与其父母同一户号的《户口簿》、申请人家庭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公证机构出具的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申请人可任选一项提交。
由于申请人父母身故、被剥夺抚养权或家庭关系复杂等原因无法提交与其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且申请人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之间存在直接供养或被供养关系的,可由学生所在班级出具情况说明,并由班主任和2名(含2名)以上见证人签字确认,学校核实盖章作为家庭关系证明使用。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由申请人家庭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申请人家庭信息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信息截图。截图上不能体现申请人本人信息的,还需提交申请人家庭关系证明;
(4)残疾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申请人本人持有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由学校出具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中在毕业年度获得贷款的本校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人汇总名单,个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上报材料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生个人的纸质申请资料
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的顺序排列。
3、学生个人的电子申请资料
将上述全部申请资料以彩色格式拍照或扫描,按照“申请表--身份证(双面)--社保卡/银行卡(卡号面) —资格证明”的顺序,制作PDF格式电子文档,文档所有内容要清晰可识别。文档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申请人类别代码+四位序号(以班主任为单位排序并与汇总表序号一致)+申请人姓名”,名称不得添加空格和特殊字符,形如“新2网址会员手机登陆DB0001XXX”。申请人类别代码如下:
DB 低保家庭毕业生
JD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PC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TK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CJ 残疾毕业生
ZD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三)材料汇总整理
材料请于2019年11月21日12:00前报送,其中:
1、太原市行政区域内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附件3),以班主任为单位汇总,上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生个人的纸质申请资料请按顺序装订,按照补贴人员类型分类,并按汇总表顺序依次排列,报送至学院办公楼513就业办公室;
3、学生个人的电子申请资料,请将文件夹按照:“专业+申请人员类别代码”规则命名,打包发送至邮箱xdkjsongli@163.com。
四、学院审核
学院对学生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重点确认核实以下内容:
1、学生身份、学籍与其提供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信息一致性;
2、申请人的家庭和个人困难情况的真实性;
3、提取比对毕业学年内本校享受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申请人信息;
4、个别申请人应予关注的特殊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加大对学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及时通知到每一个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工作原则,力争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享受到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到政府的关爱。
2、要扎扎实实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对虚报、套取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的学生,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者,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学院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在学院网站公示申请学生名单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太原市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明》
3、《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
4、《个人申请资料说明》
5、《太原市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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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