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教职工:
为进一步改善教职工住房保障体系,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根据孝义市、学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2网址会员手机登陆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公租房租住管理
1、非本人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是为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的,非本人居住的一律清退。
2、转借、转租、擅自调换公共租赁住房的,限期内清退住房。
3、利用公租房从事其他业务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退,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5、学院公共租赁住房2020年4月1日到期,现符合条件居住的教职工,按照管理办法重新提出申请,请于2020年3月30日之前将公租房申请表(电子版)按要求填写,交至后勤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公租房的租赁,按管理办法办理退房相关手续。
二、管理要求
1、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周内(截止到3月30日前),有以上违规使用行为的教职工,必须腾退公租房,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将钥匙和退房申请表一并交回孝义校区后勤物业中心208办公室。
2、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自行整改的,由后勤保障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下达书面《公共租赁住房终止通知》,限期整改,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重新申请的教职工,于2020年3月30日之前将公租房申请表(电子版)按要求填写,交至后勤部物业管理服务中心208办公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公租房的租赁,按管理办法办理退房相关手续。
4、各教职工要积极配合清查整改工作,严格遵守学院、小区日常管理规定,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5、疫情期间,为方便教职工办理申报手续,将申请表(电子版)发电子邮箱,待开学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联系人:侯少丹
办公电话:0358-2883653
电子邮箱:574078145@qq.com
办公地址:孝义校区后勤楼208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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